2014-11-11 09:09:27| 发布者: admin| 查看: 1548
法制网海口11月7日电 记者邢东伟 通讯员 沈玉华 崔善红 海南澄迈四名男子在海口街头拦出租车,见出租车司机未停车便打砸出租车及司机。今日,王某、李某喜、王某泽、王某位均被海口市龙华区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拘役四个月。
2014年5月18日3时,王某、李某喜、王某泽、王某位、未成年人王某丰(另案处理)在海口市龙华区某烧烤园路边拦出租车。当林某荣驾驶出租车经过时,因打着“空车”标志,李某喜、王某丰两人便拦车,因林某荣虽减速但未停车,王某丰便脱下鞋子扔进车后座,林某荣停车。王某率先在路边捡起石头打砸该出租车的前、后挡风玻璃,随后李某喜、王某泽、王某位、王某丰也用石头砸车,司机也被砸伤。经鉴定,林某荣出租车损坏部件价值共计4220元。